本报讯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公布年贵州省开展“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模式的职业院校名单。其中,以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等36所高等职业院校牵头开展“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培养模式;以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等14所高职院校牵头开展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
据介绍,“33”贯通班前3年中职阶段录取注册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与相关中职学校完成,转段录取工作由相关高职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后报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转录手续;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从中考学生中进行录取,分别由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报省招生考试院注册和审批。中职、高职阶段“贯通班”计划分别包含在中职、高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所有转段录取学生均需要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33”中高职贯通班,前3年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中职学生相关政策待遇;后3年按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享受高职学生相关政策待遇。
五年一贯制,前3年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中职学生相关政策待遇;后2年按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享受高职学生相关政策待遇。
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各中高职院校要紧密联系行业企业,确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细化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培养要求,形成中高职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高职院校须在中职教学阶段向中职学校每学期派出教师讲授或指导中职学校教师讲授核心课程,指导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
对修完“33”、五年制贯通培养所有课程且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职专科学历证书;通过相关职业资格等级鉴定的,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谢孟航)